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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26-2-27 12:52:3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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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的水真大, 我找了半天才找到这个帖子。 汇报一下进展情况。 因父母与我同住,我电子报税的时候将它们CLAIM为我的DEPENDANTS. 今天收到税务局的来信, 基本内容是让我提供 APPROPRIATE PART OF SCHEDULE 5, DETAILS OF DEPENDANT。 还要提供他们的"VISA - A VISITOR'S PERMIT (TEMPORARY RESIDENT VISA)", 其实他们已经列的很清楚了,VISITOR 是可以CLAIM AS DEPENDANTS的。 但同时要提供他们什么时候开始和我住在一起, 住了多久。 因为有了去年报税的经验, 我的邻居和同学已帮我出了三封证明信。 把这些资料发给他们后, 就慢慢的等消息。 去年的经验是, 他们回复我不可以CLAIM, 因为父母不是RESIDENTS. 我要求APPEAL, 最后成功。 希望他们有了我的RECORD, 今年可以简单些。 希望对有父母来访的家庭有帮助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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